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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尘室管理规范

esd003 / 2013-05-21

 

  一 适用范围∶凡进入无尘室之人员(包括本公司之人员,厂商及参观来宾等)及资材、物料等接受本管理规则所约束规范。


  二 目的∶为确保无尘室之环境品质及降低本公司管理成本,确保产品品质及提升经营效益。


  三 内容∶


  (一) 进出无尘室之人员应遵守事项∶


  1、 进入无尘室之管理


  1.1 本公司人员进入无尘室之前需在更鞋区将室外鞋放置于鞋柜内,私人物品(手提袋,书籍等)须留置室外,不得置放于无尘室内,再步行至更衣区穿戴口罩并依照个人编号换穿无尘衣帽及无尘鞋和乳胶手套,穿著专用之无尘衣物不得将个人衣物及毛发外露只可将眼睛及脸表面部分露出。


  1.2 若厂商或来宾欲进入无尘执行作业或参观,须由本公司相关人员引导;欲进入无尘室之厂商或来宾均需依照规定在更鞋区将室外鞋放置于鞋柜内,私人物品(手提袋,书籍等)须留置室外,不得置放于无尘室内,再步行至更衣区穿戴口罩并依照个人编号换穿无尘衣帽及无尘鞋和乳胶手套,穿著专用之无尘衣物不得将个人衣物及毛发外露只可将眼睛及脸表面部分露出。


  1.3 更换之物后需经过空气喷淋室(AIR SHOWER)吹拂后方始可进入,在空气喷淋室(AIR SHOWER)中需依照规定在气浴室中“气洗”时,双手举起并且慢慢转动身体右转三圈及左转三圈并轻拍身体衣物将落尘拍除才符合标准。


  1.4 下列所述之人员不可进入无尘室∶(1)非作业人员或事先未得许可者;(2)未穿著专用之无尘衣物或无尘衣物未按规定穿著者及未经空气喷淋室(AIR SHOWER)吹拂者;(3)刚做完激烈运动流汗者;(4)吸烟或吃东西后,尚未经过半小时以上者,(因为吸烟者所生之微尘在初期为非吸烟者的90倍,直至30分钟后才降至约15倍);(5)化妆及涂口红者。


  1.5 欲携入无尘室之工具、材料和附件等必须在进入之前必须使用无尘布沾酒精擦拭乾净后方可进入无尘室;不能有油、锈及灰尘等污染物。


  1.6 以下物品不得携入无尘室∶(1)没有经过清洁过程之器材、零件备品、测定器等各种物品;(2)纸箱及未经过特别处理之记录或笔记用纸,影印数据等;(3)铅笔、橡皮擦、墨水等;(4)香烟、化妆品、卫生纸、饮食品等;(5)作业员个人用品如打火机、宝石、装饰品、钱包、钥匙、手帕、小日记手册或其他个人物品等。


  2、 无尘室内之管理


  2.1 工具或材料搬运时必须完全离开地面,不得在地面拖行以免刮伤地面。


  2.2 不得使用会产生烟雾之工具。


  2.3 作业处所若有发生危险之虞,应安排防护措施并予于标示。


  2.4 无尘室内不可留下任何废弃物或不用之工具及材料,随时检查四周环境若有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相关人员处理。


  2.5 禁止于无尘室内饮用任何食物(包括水)。


  2.6 禁止于无尘室嬉戏或作跨大之动作或有跑步之行为减少发尘量。


  2.7 于无尘室内之步行前进时,禁止并排步行前进之情况,必需依序静静步行前进以减少发尘量。


  2.8 于无尘室内禁止人员聚集或进行与作业无关之私人谈话。


  2.9 于无尘室内禁止人员坐于地板上以减少扬尘。


  2.10 不可在作业区域气流上方放置物品或做其他作业。


  2.11 无尘室内使用之搬运车经常擦拭保持其清洁且不可与无尘室外之搬运车(箱)混用。


  3、 退出无尘之管理 ,


  3.1 经指定出口退出无尘室并于更衣区更换衣物。


  3.2 更换后之无尘衣帽需整齐放置于规定之位置,无尘鞋则放置于鞋架。


  3.3 绝对禁止穿著无尘衣直接进入一般区(非无尘室)。


  (二) 无尘室衣物之管理


  1、 存放∶


  1.1 无尘室衣物于暂不使用时,应存放于指定之位置不得任意放置,且禁止将无尘衣物携入一般区(非无尘室)。


  1.2 送洗后之无尘衣于更衣区于未拆封时为备品应放置,而拆封后则应吊挂无尘衣,以使更衣区上方之空气洗尘机处理微尘洁净度再行使用,不可将其折叠放置。


  2、 洗涤∶


  2.1 当无尘衣物遭受污染时可于规定时间更换清洗。


  2.2 无尘衣送洗需集中放置,并放置于无尘衣送洗专用集中箱,交由无尘衣管理人清点整理送洗。


  2.3 严禁将无尘衣物携入一般区自行洗涤,需交由无尘衣管理人清点整理送洗。


  (三) 若违反以上规定,初犯者罚其新台币100元,再犯者并罚其直接主管新台币500元,若第三度违反则惩处至课级主管新台币1000元。


  (四) 其馀为规定之事项均以维持无尘室之洁净,降低发尘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