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分子聚合材料的广泛应用,静电危害问题日益突出,已存在于军工、火工、石油、化工、烟花爆竹、海运、感光材料、煤矿、橡胶、医药、机械电子、光电子、办公自动化、信息通讯、电子医疗、计算机等众多领域。GB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中规定当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属0区 (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和1区 (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且可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在 0.25 m J 以下时,工作人员需穿防静电鞋、防静电服。
因此,在最小点燃能量在 0.1~0.25 m J的环境或其他存在静电危害的领域应穿着 B 级防静电服,以减少静电造成的伤害和事故。需特别注意的是:在最小点燃能量小于 0.1 m J 的环境下(如在含有氢、乙炔、二硫化碳等可燃气体、火工品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比如生产电子芯片等高敏感领域,火箭发射、宇航燃料罐储等高危高影响领域等工作人员应穿着 A 级防静电服,以防出现重大恶性事故。因此,我们要特别注意不同等级防静电服的应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