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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泰可博世防静电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2011-12-19
电子产品防静电标准化工作发展
系统性是电子产品静电防护工作的一大特点,鉴于此,静电防护工作应从系统的总体入手,研究其标准综合体的组成和各项标准适用范围的界面及其内在联系。采用先进的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方式,也就是用综合标准化方法来处理防静电标准化问题,是当前首要解决的问题。这不妨从以下几方面开拓思路:
1.消化吸收国际和国外标准
国内防静电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还远远赶不上工业发达国家,许多问题尚未被认识,所以,消化吸收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提高我国标准水平的捷径。凡国内适用的标准应予以安排转化,转化本身是一个深入分析、对照和研究的过程,对于国外同样标准中不一致的条款,如关于“抗静电材料”的定义,IEC801-2规定为表面电阻率为105~1011欧姆每方;DoD—HDBK-263的规定是把材料分为“静电耗散材料”(表面电阻率为105~109。欧姆每方)和“抗静电材料”(表面电阻率为109~1014欧姆每方);IEC/TC47(c.o)1330则规定“抗静电材料”属于不能按电阻率分类的材料,只能定性为“当相对摩擦或从相同的或其他类似的材料分离时,呈现最少电荷生成特性的材料”,我们应当通过分析研究选用,而不宜盲目套用。其他类似问题亦如是。
2.实施一体两类的标准制式
电子产品防静电标准化工作应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去对待,综合地考虑各方面、各环节的标准化需求,在考虑其标准综合体选择、配置标准时,凡可军民共用的标准,例如术语标准和一些材料方面的标准,只制定一种标准,或民标或军标,以减少重复。另外,鉴于关贸总协定复关在即,民标要靠向IEC,以利产品出口。这样,从标准结构安排、防静电警告符号、技术内容、技术水平等都力求与IEC保持一致。然而,MIL标准的权威性已为各国公认,并且事实上已是国际间军贸或军工技术协作合同的依据,所以军标从结构设置到警告符号同样需要与MIL标准一致。于是,出现了两类不同的标准合编,形成了一体两类的标准制式。至于防静电标准,IEC标准是所有的内容归于一个标准之中;而MIL标准则是将要求性规定与资料性手册分开,按两个标准的形式出现。因而为了与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相对接,一体两类制式标准是必要的。